問﹕ 希 伯 來 9 章 3 ∼ 4 節 說﹕ "…… 至 聖 所 有 金 香 爐 ……。" 查 自 古 以 來 金 香 爐 乃 設 在 聖 所 裡﹐ 何 以 在 此 金 香 爐 又 設 在 至 聖 所 內﹐ 其 故 何 在﹖
答﹕ 一、 希 伯 來 書 9 章 4 節 之 "金 香 爐" 下 有 小 字 注 明﹕ "爐 或 作 壇"。 這 積 注 明﹐ 表 示 有 些 古 抄 卷 是 寫 作 "壇" 的﹐ 或 該 字 可 作 兩 種 譯 法。 英 譯 聖 經 之 Revised version 亦 譯 作 "壇"。 在 此﹐ 就 上 下 文 之 論 題 而 論﹐ 應 作 "金 香 壇" 較 合。 因 為 上 下 文 都 在 講 論 會 幕 的 聖 物 布 置。 按 會 幕 之 主 要 聖 物﹐ 在 至 聖 所 中 有 約 櫃﹐ 在 聖 所 中 有 陳 設 餅 桌、 燈 臺、 和 金 香 壇﹔ 但 並 無 金 香 爐 之 設 置。 在 出 埃 及 記 以 色 列 人 制 造 會 幕 聖 物 時﹐ 亦 未 提 及 金 香 爐 之 制 法 及 安 置 何 處。 我 們 只 從 聖 經 中 知 道 金 香 爐 是 大 祭 司 用 以 在 銅 祭 壇 上 取 火﹐ 然 後 入 聖 所 內 香 壇 上 燒 香﹐ 才 帶 入 至 聖 所 的 (參 民 16 章 16 ∼ 17 節)。 並 且 有 時 香 爐 可 以 被 帶 離 聖 所 到 會 眾 中 (參 民 16 章 46 ∼ 47 節)﹐ 而 香 壇 則 必 須 安 置 在 聖 所 內﹐ 在 以 色 列 人 起 行 時﹐ 由 利 未 人 抬 著 走 的。 所 以 金 香 爐 只 是 大 祭 司 在 會 幕 供 職 時 的 一 種 用 具 (可 能 是 附 屬 于 香 壇 的 聖 器 具)﹐ 在 這 裡 是 不 可 能 用 來 代 替 香 壇﹐ 作 為 布 置 聖 所 的 三 樣 主 要 聖 物 之 一 的。
二、 至 于 金 香 壇 設 于 聖 所﹐ 何 以 這 裡 說 在 至 聖 所﹖ 請 注 意﹐ 聖 經 其 實 未 說 這 金 香 壇 是 在 至 聖 所﹐ 只 說﹕ "有 金 香 壇"﹐ 這 有 金 香 壇 的 意 思﹐ 非 表 示 這 金 香 壇 是 安 置 在 至 聖 所 的﹐ 不 過 表 示 它 是 屬 至 聖 所 所 有 的。 按 金 香 壇 雖 放 置 在 至 聖 所 外 卻 對 著 幔 子 內 的 施 恩 座﹐ 聖 經 又 稱 這 壇 為 "耶 和 華 面 前 的 壇" (未 16﹕ 12)。 況 且 著 者 寫 信 時﹐ 這 隔 聖 所 和 至 聖 所 的 幔 子 已 經 裂 開 (太 27﹕ 51)﹐ 則 香 壇 究 竟 是 在 至 聖 所 或 聖 所﹐ 在 人 的 觀 念 中﹐ 就 不 像 從 前 那 樣 有 清 楚 的 界 限 了﹐ 所 以 著 者 在 這 簡 略 的 引 述 中﹐ 也 就 沒 有 嚴 格 地 按 著 聖 物 的 次 序 來 講。 (請 詳 參 拙 作 《希 伯 來 書 講 義》 證 道 出 版 社 出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