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加 拉 太 書 4 章 9 節 所 稱﹕ "那 懦 弱 無 用 的 小 學"﹐ 是 指 什 麼﹖
答﹕ 按 本 節 之 上 下 文﹐ 這 "懦 弱 無 用 的 小 學" 應 指 律 法﹐ 特 別 是 那 些 割 禮 派 的 異 端 所 注 重 的 道 理。
律 法 被 指 為 "懦 弱" 的﹐ 因 為 它 只 顯 明 人 的 罪﹐ 並 不 能 使 人 勝 過 罪。 它 又 證 明 了 人 在 遵 行 神 的 律 法 上 是 懦 弱 的﹔ 卻 並 不 能 使 人 剛 強 起 來。
"無 用" 是 指 律 法 對 于 拯 救 罪 人 脫 離 罪 惡 方 面 是 無 用 的。 正 如 希 伯 來 書 所 說 的﹕ "先 前 的 條 例﹐ 因 軟 弱 無 益﹐ 所 以 廢 掉 了。 (律 法 原 來 一 無 所 成) 就 引 進 了 更 美 的 指 望。 ……" (來 7﹕ 18 ∼ 19)
"小 學" 是 指 律 法 在 引 領 人 認 識 神 的 事 上﹐ 只 屬 于 初 步 的 階 段﹐ 它 的 目 的 是 把 人 引 到 基 督 的 救 贖 之 前﹔ 但 它 本 身 並 不 是 人 們 信 仰 的 對 象。 (參 拙 作 《加 拉 太 書 講 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