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什 麼 "罪 已 經 定 了"﹖

問﹕ 約 翰 3 章 17 節 說﹕ "…… 不 信 的 人﹐ 罪 已 經 定 了" 這 句 話 怎 樣 解 釋﹖ 是 在 那 人 " 不 信" 之 前 已 經 定 了﹐ 還 是 在 那 人 不 信 之 後 才 定 罪﹖

答﹕ 1﹒ 按 人 類 犯 罪 以 後 的 地 位 來 說﹐ 全 人 類 都 是 已 經 被 定 罪 的 人。 神 曾 對 亞 當 說﹕ "因 為 你 吃 的 日 子 必 定 死"﹐ 而 亞 當 已 經 吃 了 那 分 別 善 惡 樹 的 果 子﹐ 所 有 亞 當 的 子 孫﹐ 照 著 他 們 原 來 的 地 位﹐ 便 都 是 已 經 被 神 的 話 所 定 罪 的 了。

2﹒ 按 神 的 全 知 與 永 在 來 說﹐ 神 是 從 永 遠 到 永 遠 的。 我 們 的 過 去 與 我 們 的 將 來﹐ 神 知 道 得 一 樣 清 楚。 神 所 知 于 我 們 的 並 無 過 去 與 將 來 的 分 別。 而 罪 人 必 然 要 受 罪 的 刑 罰﹐ 已 經 是 不 會 改 變 的 定 律﹔ 這 樣﹐ 所 有 罪 人﹐ 縱 然 還 未 按 照 神 對 宇 宙 所 定 的 次 序﹐ 經 過 那 "白 色 的 大 寶 座" 的 最 後 審 判﹐ 也 可 以 說 是 "罪 已 經 定 了"。

3﹒ 按 人 的 不 信 基 督 來 說﹐ 人 原 來 的 地 位 既 然 是 已 經 定 罪 的 罪 人﹐ 若 不 接 受 神 的 救 法﹐ 讓 基 督 來 替 他 擔 當 罪 的 刑 罰﹔ 仍 要 站 在 自 己 原 來 的 地 位 上﹐ 這 樣 的 人 當 然 是 "罪 已 經 定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