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 知 何 以 要 咒 殺 童 子﹖

問﹕ 以 利 沙 咒 殺 童 子 四 十 二 人 (王 下 2﹕23∼24 節)﹐ 童 子 無 知﹐ 以 利 沙 應 加 以 教 化﹐ 為 何 咒 殺 他 們﹐ 這 不 是 太 殘 忍 嗎﹖

答﹕ 1﹒ 聖 經 中 的 童 子﹐ 未 必 年 紀 很 小。 如 以 撒 被 獻 時 已 能 背 柴 走 三 天 山 路﹐ 約 瑟 被 賣 時 已 經 十 七 歲﹐ 卻 仍 被 稱 為 童 子 (創 22﹕5∼6、 37﹕2)。

2﹒ 當 時 的 伯 特 利﹐ 耶 羅 波 安 曾 在 那 裡 設 立 "牛 犢" 和 "祭 司"﹐ 使 以 色 列 國 的 人 不 上 耶 路 撒 冷 獻 祭 敬 拜 真 神。 所 以 這 些 "童 子" "戲 笑" 神 的 先 知﹐ 有 當 時 的 宗 教 背 景﹐ 並 非 普 通 的 戲 笑﹐ 乃 是 對 神 一 種 惡 意 的 褻 瀆。 不 過 聖 經 記 載 得 很 簡 單 而 已。

3﹒ 注 意 王 下 二 章 廿 四 節 -- "…… 就 奉 耶 和 華 的 名 咒 詛 他 們﹐ 于 是 有 兩 個 母 熊﹐ 從 林 中 出 來 ……。" 可 見 以 利 沙 不 是 憑 自 己 一 時 的 氣 惱 咒 殺 他 們﹐ 乃 是 奉 神 的 名 而 咒 詛 他 們 的。 神 乃 是 愛 護 幼 童 的 神 (拿 4﹕11)﹐ 他 們 若 非 該 受 這 種 懲 罰﹐ 神 決 不 會 罰 得 過 份。

4﹒ "撕 裂 他 們 中 間 的 四 十 二 個" -- 不 是 所 有 孩 子﹐ 只 是 其 中 的 四 十 二 個。 這 四 十 二 個 可 能 都 已 經 不 是 "無 知" 的 幼 童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