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 有 塵 土 的 苦 水 是 否 迷 信﹖

問: 民 數 記 第 五 章 十 一 至 卅 一 節﹐ 論 丈 夫 疑 惑 妻 子 不 貞 時﹐ 應 帶 她 到 祭 司 跟 前 飲 有 塵 土 的 苦 水﹐ 飲 後 如 "大 腿 消 瘦、 肚 腹 發 脹" 即 為 不 貞﹐ 否 則 就 是 貞 潔。 這 種 辦 法 是 否 與 野 蠻 民 族 或 其 教 徒 的 迷 信 相 似﹖ 應 如 何 解 釋﹖

答﹕ 舊 約 時 代﹐ 神 常 用 一 些 屬 于 "眼 見" 而 帶 超 自 然 性 的 方 法 解 決 人 的 疑 難﹐ 但 與 一 般 迷 信 的 方 法 絕 不 相 同。 以 本 處 而 論﹐ 亦 與 野 蠻 人 的 迷 信 迥 異﹐ 因﹕

1﹒ 所 謂 有 塵 土 的 水﹐ 實 際 上 只 是 "聖 水" 加 上 少 許 塵 土 而 已 -- "祭 司 要 把 聖 水 盛 在 瓦 器 裡﹐ 又 從 帳 幕 的 地 上 取 點 塵 土 放 在 水 中。" (民 5﹕17) 在 今 日 二 十 世 紀 的 人 看 來﹐ 飲 有 塵 土 的 水﹐ 是 不 合 衛 生 的﹔ 但 在 當 時 飄 流 曠 野 的 以 色 列 人 來 說﹐ 那 簡 直 不 算 一 回 事﹐ 這 從 摩 西 擊 打 磐 石 出 水 一 例 (民 20﹕11)﹐ 可 以 類 推。 所 以 飲 苦 水 這 件 事﹐ 並 非 一 種 超 過 當 時 人 類 的 健 康 所 能 抵 受 的 不 合 理 的 方 法。 但 一 般 野 蠻 民 族 所 用 的 方 法 不 是 這 樣﹐ 例 如﹕ 有 一 種 古 代 民 族﹐ 要 求 疑 犯 把 手 放 在 沸 水 之 中﹐ 如 不 受 傷﹐ 便 為 無 罪。 這 是 野 蠻 的 處 置﹐ 因 為 它 不 是 人 的 身 體 所 能 抵 受 的。

2﹒ 更 重 要 的﹐ 還 不 是 這 種 水 是 否 清 潔 的 問 題﹐ 而 是 設 立 這 種 解 決 疑 難 之 方 法 的 是 誰、 誰 負 責 保 證 被 丈 夫 疑 惑 的 婦 人 飲 了 這 "致 咒 詛 的 苦 水" 之 後﹐ 便 會 發 生 正 確 的 效 果﹖ 是 賞 善 罰 惡 的 神 -- 不 是 不 能 自 救 的 偶 像。 所 以﹐ 這 飲 苦 水 的 條 例﹐ 絕 非 一 種 會 使 無 辜 之 人 忍 受 冤 屈 的 "碰 運 氣" 的 方 法。

另 一 方 面﹐ 聖 經 從 沒 有 說 這 些 條 例 要 用 在 今 日 的 基 督 徒 身 上。 但 對 于 當 時 完 全 未 受 過 什 麼 屬 靈 訓 練﹐ 甚 至 在 屬 世 方 面 也 未 受 過 良 好 教 育﹐ 只 是 作 過 埃 及 王 之 奴 仆 的 以 色 列 人﹐ 這 顯 然 是 解 決 夫 妻 之 間 的 疑 忌 十 分 簡 單 有 效 的 方 法。 並 且﹐ 這 種 條 例 的 設 立﹐ 還 使 我 們 看 見 神 如 何 願 意 她 的 子 民 過 著 一 種 和 睦 的、 彼 此 信 任 的 家 庭 生 活 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