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禱告出來的能力》之八
約翰-衛斯理著/藤近輝譯
“祈禱是人類的心思所能從事的最高最費力的活動﹐那就是說﹐需要運用我們一切官能的集中力量在祈禱。屬世的民眾與許多常識淵博的人﹐完全沒有從事祈禱的力量。”--寇勒利 威爾遜會督說﹕“在馬爾丁的日記中﹐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祈禱的精神﹐他所獻與這職責的時間﹐以及他祈禱的熱切。” 倍遜因長時間的祈禱﹐而使他所跪的硬木板上留下許多穴印。他的傳記中說﹕“他的有恆而極久的祈禱﹐完全不受環境的影響﹐是他的一生中最惹人注意的事實﹐這事實指明一切想追上他的功業的人所必須盡的職責﹐他的顯著而幾乎毫無挫折的成功﹐無疑的大部份是由于熱切而有恆的祈禱所獲致的。” 那以基督為最寶貴的狄仁特侯爵﹐在祈禱以前吩咐他的佣人在半小時以後叫他。到了時候﹐他的佣人從一個小洞裡望見他面上那種充滿了神聖氣氛的樣子﹐不願叫他。他的嘴脣在動﹐卻完全無聲。佣人等了三個半小時才叫他﹐他起身時說﹕“半小時與基督談話這樣快就過去了。” 布銳奈德說﹕“我喜愛獨自在我的茅屋內﹐在那裡我可以多用時間禱告。” 在循道會的歷史中﹐卜拉威是以聖潔虔敬﹐講道上的奇妙成就﹐及其令人驚異的祈禱效驗而著名的一位傳道人。他常常用數個鐘頭祈禱。他幾乎在膝上過生活。他象火焰一樣在他所負責的布道區內巡行﹐在他祈禱的時候靈火就在教會中燃燒起來。他一次進入內室祈禱就要用四個小時。 安得烈會督將每天五小時的大部分用在祈禱與靈修上。 亥甫拉克爵士每天把首兩小時獻與神。如果他的軍隊在六時前進﹐他就提早于四時起身。 克爾斯伯爵每日六時起身﹐為要在七時三刻領導家庭崇拜以前取得一個半小時的時間來讀經禱告。 耶德遜博士在祈禱上的成功﹐被認為是因為他多用時間祈禱。關于這一點他說﹕“如果可能﹐你要把一切事務安排好﹐使你可能從容不迫的將二三個小時用在靈修與在隱密處與神相交上。你要努力追求每日七次放下事務﹐離開友伴﹐在內室中將你的心向神舉起。半夜起身禱告﹐以之為一日的開始﹐在夜間的寧靜與黑暗中作這神聖的工作﹔在黎明時﹐在九、十二、三、六、九各時辰都作同樣的事。以任何可能的犧牲與代價來維系它。你要思想你的時光是短的﹐決不可容讓事物與友伴把神從你奪去。”我們說﹕這是不可能的﹐是顛狂的指導﹗但耶德遜博士為基督影響了一個國害﹐以不滅的花崗石把神國度的根基立在緬甸境內。他是成功的﹐是那以大能感動世人歸向基督的少數人中之一。許多比他更有才能恩賜與學問的人﹐不能留下這樣的痕跡。他們的工作好象沙上的腳印﹐但是他把他的工作刻在金剛石上﹐其成就的深刻與持久﹐是由于他用許多時間祈禱。他藉祈禱使鐵紅熱﹐神的匠手就以持久的能力加以鑄造。沒有一個不祈禱的人能為神完成偉大而持久的工作。沒有一個不多用時間的人能成為一個祈禱人。 祈禱是否僅是慣例式的﹐沉悶而機械化的一種活動。祈禱是否是一種瑣屑的動作﹐我們反復行之直至它的主要品質不過是馴靜、短暫與浮淺而已﹖裡登說“祈禱果真如許多人所想﹐只是在舒適的出神幻想的幾分鐘或幾個鐘頭中﹐所作的一種散漫的﹐半被動式的感情活動麼﹖讓那些真正祈禱過的人把答案告訴我們。”他們有時與雅各同用摔跤兩個字來形容祈禱--與一種不可見的力量摔跤﹐這摔跤在那些誠懇熱切的傳道人的生活中﹐常常持續至深夜﹐甚至直到黎明。他們象保羅一樣﹐將代求稱為掙扎。在祈禱的時候﹐他們將眼睛注定在那客西馬尼園裡流淚的偉大代求者的身上﹐注定在那因順服與犧牲的痛苦而滴下如血點一樣的汗滴的主身上。懇切是成功的祈禱原質。懇求不是昏沉沉的作夢﹐乃是全力以赴而持續的工作。“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這句話就祈禱來講﹐尤其真實。哈米頓會督說﹕“沒有一個人可能藉祈禱有什麼大的成就﹐除非他在開始祈禱時﹐就認為它是一種需要動用一切熱誠來准備並堅持的工作﹐這熱誠就是我們在我們所認為最有益最重要的事上所表現的。”
信仰之門
版權作者所有﹐文中觀點不代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