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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道故事續》五十六、催命藤
佚名
經文﹕“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欲。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2)。 有這麼一種植物﹐它能夠把另一株樹木“絞”死而後奪取它的地位來生活。這就是生長在美洲熱帶的攀援附生植物﹐當地人稱它為催命藤。開始的時候﹐鳥類把催命藤的種子傳播在像榕樹那樣大的樹干上﹐這顆種子漸漸發芽﹐以後﹐就迅速地長大起來﹐伸展著它那堅韌的氣根﹐緊緊地繞住大樹的樹干。就這樣﹐大樹因為營養分的上下流通受到阻礙而逐漸被“絞”死了。 古語說﹕“勿以惡小而為之。” 多少罪惡都是一點點開始﹐你若不從速轄制它﹐慢慢它就要轄制你﹐如同癌細胞﹐逐漸擴散﹐置你于死地。 常言道﹕“一不作二不休”。這說明犯罪的人﹐不只是犯一件就截止了﹐乃是由不了自己接二連三的犯下去。一丁點的小罪有如原子﹐它會裂變成許許多多質子介子使你無法抗拒。我們也許還能記得當日大衛王﹐起初犯了奸淫﹐為了掩蓋這件罪﹐就用盡心機﹐絞盡腦汁。起先是用詭詐的妙計﹐結果未能成功﹐真是“一不作二不休”﹐便進一步產生凶殺的方法。所以奸淫﹐詭詐﹐凶殺﹐便相因而生。 無怪乎主當日那麼嚴厲的儆告我們說﹕“倘若你一只手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你缺了肢體進入永生﹐強如兩只手落到地獄﹔入那不滅的火裡去。倘若你一只腳叫你跌倒﹐就把他砍下來﹐你瘸腿進入永生﹐強如兩只腳被丟在地獄裡。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去掉他﹐你只有一只眼進入神的國﹐強如有兩只眼被丟在地獄裡”(可9﹕43-47)。 是不是真的把犯罪的手腳砍掉﹐把犯罪的眼睛剜掉﹖不﹐主的意思叫我們對付罪惡﹐要果斷要堅決﹐不怕一切的犧牲﹐忍受一切的痛苦﹐咬緊牙關﹐一刀兩斷﹐不容許哪怕是一丁點罪惡在你身上有立腳之地﹐否則它就會如同催命藤﹐“絞”你于死地。 西方有句諺語﹐大概是這樣說﹕“你雖然無法禁止鳥(指魔鬼)在你頭上飛過﹐但能禁止它在你頭頂作窩”。意是﹐沒有人能避免誘惑和罪惡的侵襲﹐但能藉著神的大能拒絕罪惡在你心中停留生根。 “豈不知一點面酵能使全團發起來麼”(林前5﹕6﹐加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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