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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道故事續》五十五、愛裡不懼怕

佚名

  經文﹕“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約壹4﹕18)。
  (蘇聯“今日亞非”80年第二期報道)科威特七歲的小女孩蘇阿蒂﹐恐怕將終身難忘觀光歐姆利亞動物園時發生的一件事。
  小女孩走進關著老虎的獸籠﹐打定主意用甜食偎這只花條野獸﹐她甚至都不明白事情是怎麼發生的。
  老虎從鐵欄杆之間伸出強有力的爪子﹐抓住小姑娘的頭﹐並把她往裡拉。蘇阿蒂嚇得叫了起來﹐雙親跑了過來﹐井用石頭砸老虎﹐可是這無濟于事。
  于是感到絕望的母親用牙咬住了老虎的爪子﹐老虎就把受害者松開了。
  蘇阿帝失去了知覺﹐頭上受了輕傷﹐被送進了醫院。
  誰都知道大多數的女人﹐比起男人是膽小些﹐通常不要說看見吃人的老虎會怕得失色﹐就是看見路上一條蛇﹐也會嚇得亂抖索。可是從這個報道﹐卻是完全出乎人意外。也許有人要問﹐為什麼這位做母親的﹐有這麼膽量用牙齒咬住老虎的爪子呢﹖這股莫名的力量從何而來﹖是什麼力量推動她這樣子﹖這豈不是向死神開玩笑嗎﹖唯一的答案是“愛”﹐“母愛”。為了急于拯救親生女的性命免得落入虎口﹐從她心底下燃起了強烈的愛火﹐推動了她﹐不顧自己安危﹐冒著生命的危險﹐而有此壯舉。
  親愛的讀者們﹐請想一想﹐世上還有比這愛更偉大的嗎﹖我們的回答是肯定的有。那就是神在一千九百多年前﹐把他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賜下人間﹐為了救苦救難﹐把全人類從罪惡的深淵搶救出來﹐不惜犧牲自己寶貴生命死在十字架上﹐使一切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種最神聖最偉大的愛﹐是人世間所有的愛都無法可以比擬的。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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