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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道故事續》五十三、從活捉猴子談起
佚名
經文﹕“要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6﹕11)。 據《老撾青年報》七九年十一月一日刊登一則報導﹐茲抄錄如下﹕ 老撾各地有許多活捉猴子的巧技和妙計﹐現介紹三種。 一、逗猴子打架。把一壇酒放在玉米地或猴子喜歡去玩的其他一些地方﹐在酒壇附近丟放幾十根可以用來打架的樹棍。群猴一見酒壇(聞到酒香)﹐就會一擁而上﹐試嘗品飲﹐它們越喝越有味﹐越有味越不罷休﹐最後都喝得酩酊大醉。這時﹐猴子看到近旁的樹棍﹐就揀起來嬉耍﹐打來鬧去﹐有的猴子可能醉倒﹐有的可能被打暈。這時﹐守在附近的人就可毫不費力地活捉群猴。 二、引猴入籠。桑怒省的人愛用這種方法抓猴﹐他們做一個大籠子﹐門開一面﹐留下一個裝置機關的活動吊門﹐機關連在一根繩子上、繩上拴掛著許多猴子愛吃的水果。把這個大籠子放在林中猴群常去玩耍的地方。猴子見籠子生奇﹐就會鑽進玩耍﹐看見繩子上吊著許多水果﹐就爭先恐後緣繩而上﹐搶吃鮮果﹐繩子牽動機關﹐閘下籠門﹐猴子就被活活地關在裡頭了。 此外﹐還有一種外國人喜歡用的捕猴法。這種辦法是﹐在一個椰子上﹐開一個剛能伸進猴爪的洞﹐掏盡椰瓤﹐放進猴子喜歡吃的東西﹐然後把好多個這種開了洞的椰子放到猴子常常覓食的地方﹐人則埋伏在附近﹐猴子看到椰子﹐就拿捧起來看看裡面有什麼東西。當它們發現椰子裡有好吃的東西﹐自然就會把爪子伸進洞裡去抓。這時候埋伏在四周的人就趕出來吆喝﹐猴子的脾氣是無論遇到什麼情況都不願丟下到手的食物﹐因此﹐只好垂手就擒。 讀到這則有趣的報道﹐確實令人發笑。可是在笑聲中﹐想到這些猴子愚蠢無知﹐為了貪吃貪喝﹐結果受了人的騙﹐上了人的當﹐以致陷入圈套﹐束手就擒。但另一方面﹐不禁連想到我們自稱萬物之靈的人﹐又何嘗不是輕易地﹐上了魔鬼的大當﹐中了它們的詭計呢﹖ 狡猾透頂的魔鬼也常是利用人的愛好﹐設計布陣﹐投其所好﹐有的是以名利為餌﹐有的則以權勢﹐女色為引誘﹐使千千萬萬人﹐墮入它的妙計﹐成為它的俘虜。 君不見古今中外﹐不知有若干醉心于榮華﹐有多少醉心于富貴﹐以致產生了你爭我奪﹐彼此攻擊彼此斗爭﹐結局是兩敗俱傷﹐到頭來﹐還是魔鬼從中坐收漁翁之利。 世界上誰能識破魔鬼的陰謀﹐誰能擊敗它的詭計﹖答案只有一個﹐就是神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當他在曠野四十晝夜時﹐魔鬼(也叫撒但)就在他的面前布下了三個圈套﹕其一﹐叫他“變”。你餓了嗎﹖你若是神的兒子可叫石頭變成食物。這是世界之魔王利用生活向基督發出挑戰﹐引誘他靠自己的動作﹐證明自己確實是神的兒子。但主耶穌並沒有因自己是神的兒子而動搖疑惑﹐反而更加深信堅定不移﹐視順服父神的話比食物還重要。所以痘以堅決的口吻用神的話回擊魔鬼﹕“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可惜今日多少信徒認為“民以食為天”以致把神的話丟在一旁。為了生活﹐為了口腹﹐不擇手段背道而行﹐結果步亞當的後塵﹐中了魔鬼的計謀。其二﹐叫痘“跳”。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殿頂上跳下去﹐魔鬼恐怕耶穌不肯聽信﹐所以也引用聖經為憑據﹕經上記著說“主要為你吩咐痘的使者﹐用手托著你﹐免得你的腳碰在石頭上。”應該指出﹐魔鬼雖然引用聖經的話﹐但它別有用心﹐乃是掐頭去尾﹐斷章取義。要知道這個應許﹐並非指著“跳”的人說的。乃是對于在順服的路上行走的人﹐才能發生有效。記住﹐路是人走出來的﹐不是跳出來的。凡是渴望“一躍成名”的人﹐總是不肯實事求是循規蹈矩﹐以致于投機取巧﹐弄虛作假﹐挺而走險﹐結果是跳進魔鬼的不抱裡。 魔鬼是引“經上記著說”﹐但耶穌是引“經上‘又’記著說﹐足見真理不是片面乃是全面。”有一句西諺﹕“並不是每一個發光體都是金子。”也可以這樣說﹕並非是任何引用了聖經而講的都是真理。可見“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是值得我們多麼重視啊﹗ 其三﹐叫痘“拜”。只要你俯伏拜我﹐就用不著花氣力﹐也不費吹灰之力﹐便垂手可以得到萬國和萬國一切的榮華。這何樂而不為﹖從古至今不是拜倒石榴裙下﹐就是在權貴之下屈膝﹐滿腦子裡充滿著崇拜名利﹐以致寧願為三斗米折腰。要知道﹐凡是屈服在魔鬼腳下的﹐是絕對沒有好日子過的。造物主創造了人的雙膝﹐唯一的﹐只有向獨一真神跪拜。所以耶穌斥責說﹕“撒但退去罷。”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神﹐單要事奉痘。” 只不過交了三個回合﹐魔鬼耍盡了陰謀詭計﹐步步設圈套﹐處處布陷阱﹐但在戰無不勝的耶穌基督面前﹐它節節敗退﹐直至遭到全部崩潰、破滅、敗亡。 耶穌說﹕“它(指魔鬼)在我裡面毫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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