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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道故事續》卅四、死的清算
佚名
經文﹕“他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箴30﹕20 在東北的一個小市鎮﹐每逢集市的日子﹐就顯得格外熱哄哄地﹐鄉民們從本區各處的大小村莊帶著他們地裡出的土產以及一群群牛、羊、驢、馬到鎮上來趕集。市場上擁擠了流動不定的人群。雖然時在嚴冬﹐但人們所匯成的熱氣倒把冷氣吞沒了。 是在東鄉住的一位屠夫﹐他從市集上買到一只肥壯價又不貴的山羊﹐一路牽著向歸途慢步步行﹐當他經過一個山谷拐一個彎﹐無意中遇見一只狼﹐兩下一楞便都站著。山羊一看是殘暴成性的狼﹐便靠攏在屠夫的腳旁偎倚﹐身上有些顫抖﹐並發出微弱的哀嗚。狼看見這只肥羊早就流涎三尺﹐何況這時日已中午﹐飢腸轆轆﹐他咧著嘴向屠夫問道﹕ “從那裡牽來的肥羊﹖” “市集上買來的。”屠夫回答。 “虧你是堂堂男子﹐你看我一生不知吃了多少羊﹐從來就不曾付過一文錢的。”狼諷刺著說。 屠夫不慌不忙解開腰帶﹐掀開皮短襖﹐露出裡面的狼皮﹐就對狼說﹕“看見吧﹗這就是吃羊不花錢的代價。”狼一看﹐趕忙把尾巴夾在兩股間﹐頭也不轉一溜煙跑掉了。 這是一則發人深思的寓言。 常言道﹕“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又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善惡不報﹐時候未到。 《聖經》又是怎麼說的﹕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箴24﹕19-20 “惡人必被自己的罪孽捉住﹐他必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箴5﹕22 筆者想起士師記一章6至7節記著一位名叫亞多尼比色﹐他是帕勒斯但南部比色鎮之主。他曾先後攻打過七十個國家﹐每個國王都成為他的階下囚。但他並不把他們一一處之極刑﹔乃是把他們的手和腳的大拇指都砍斷﹐在每日三餐時﹐叫這些囚犯在桌子底下拾取桌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藉以取樂﹐真是極盡殘虐凌辱之能事。可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在一次戰役中﹐所謂蓋世英雄的亞多尼比色﹐想不到會敗在猶大和西緬手裡﹐成為戰俘。猶大王對待他﹐也是把他的手腳的大拇指全都砍掉。這真是以己之道還己之身。當亞多尼比色受此殘酷的刑罰時﹐頓然痛感道﹕“現在神按著我所行的報應我了。” 奉勸那些貪戀罪中之樂的朋友﹐應該及早回頭棄惡從善﹐歸向操報應的神。請聽﹕“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結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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